如今写信已经成为绝对的历史。在我们的小时候,写信并不是给远方的亲人朋友,收信人可能就在隔壁 如今写信已经成为绝对的历史。在我们的小时候,写信并不是给远方的亲人朋友,收信人可能就在隔壁学校,甚至比邮局还近。
写信真正流行起来是在我们的中学时代。小学毕业后大家升入不同的初中,很多好朋友分开了,那时候还没手机,也不能总在家里煲电话粥,千言万语无处说,就只能写信了。
能收到信是无上光荣的事,说明你人缘广。那时候,班里都有个收发员,每天第二节课间就回去传达室拿信,有时候走不到教室门口,手里的信在路上就被拿光了,可见大家收信的心情之迫切。接下来各人拆信、读信、马不停蹄地写回信。有话想说一时等不了三刻,上课一边写一边十分警觉地提防老师。有这样的劲头,有时一周就能写上两个来回。
写信可不是用那种方块稿纸写的,要用专门的信纸写,小摊文具店都有卖的。一套彩色印刷的信纸,设计的梦幻漂亮,一般配有5个信封10张信纸,价格不便宜。为了节省,我们都会把字写的小小的,正反面都要用上。内容大都是废话,吃了什么,玩了什么,听谁的歌,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事,哪个老师特别讨厌,哪个人对自己有意思等等。有时经常抄一段歌词或者一首诗表达自己内心的苦闷,节选如下:
“**:最近心情很不好,觉得自己活得好沉重。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别人一样世俗地活着呢?不想做那样的行尸走肉。不是我们不明白,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。”
回信:“**: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,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!”
“我和**最近的关系很差。心里很痛。早上起来看见眼角一丝皱纹,难道真到了再见的时候了吗?正如歌里唱到:‘说再见别说永远,再见不会是永远;说爱我别说承诺,爱我不需要承诺。’”
回信:“徐志摩说爱情让人变老(评:徐志摩到底说没说过这句没水平的话仍待考究),就放下那些沉重的承诺,听听萧亚轩吧:‘头发甩甩大步地走开,不怜悯心底小小悲哀,挥手bye-bye祝你们愉快,我会一个人活得精彩。’”
兴头上来时一封信能写好几天,每天一有空就写,跟记日记似的,厚厚一沓信纸,沉甸甸的的寄出,反正都是用六毛钱的邮票。
有时候信件里面除了文字还要配图画,漫画流行的时候我们人人都能画上几笔,有的还能在信里画四格漫画,水平差点的最起码也能在签名处画个三角脸、灯泡眼的自画像。
废话连篇的写完之后,信封上还要冒点妖蛾子。地址前要加一个“飘“字,显得很有诗意,有段时间还流行写上“谢谢邮递员”。
那时候我一叠叠的往家买信封信纸,比写作业还要勤奋的埋头写信。有一天我妈终于忍不住了,把电话放我面前:“有什么话,打,话说完了赶紧写作业!”拨通电话后,语塞。放下电话一提笔,文思又泉涌了。也许当时的我们真的享受文字沟通的乐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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